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成立背景及經營理念

一、事務所創立經過:
  86年6月初,由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院法官李明仙律師邀集原同法院任職之前法官李林盛律師、前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之鄭勵堅律師共同創立「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以新竹市中正路141號富邦大樓五樓為事務所所址,李明仙律師為創所所長。同年7月23日舉行開幕酒會,並定為本所所慶日。87年2月間,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耿淑穎加入本所合夥律師陣容。87年9月1日,鄭勵堅律師離職另行執業,同日前臺灣新竹地方檢署檢察官許美麗律師到所工作,並於88 年1月1日加入本所合夥律師行列。本所係由多位從司法界辭任而理念相同之法官、檢察官所創立。

二、事務所之經歷

      
  1. 88年7月23日本所二週年所慶時,發行「大眾法訊」創刊號,以季刊方式定期出版,期能以較通俗顯淺文筆,對基本法律常識、最新重要法令修定、犯罪及訴訟預防工作盡一份心力及社會責任,至99年7月止已出版至30期,並在本網站張貼各期文章尚祈各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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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92年2月底,本所購買新竹市中正路107號竹一大樓7樓之3號等三間辦公室為本所所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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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92年6月28日遷入新竹市中正路新址,同年7月23日本所舉行成立六週年感恩茶會,並由李林盛律師接任所長至107年12月31日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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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2年12月31日,李明仙律師、耿淑穎律師自本所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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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3年1月2日,蔡麗雯律師到本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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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05年8月1日,古旻書律師到本所服務(古律師原擔任事務所法務專員,於任職期間考上律師後轉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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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07年7月1日,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庭長王銘勇退休後,亦加入本所行列,擔任顧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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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07年12月1日,本所搬遷至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5街11號2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旁邊)。同年12月23日舉 辦感恩茶會。108年1月1日王銘勇律師加入合夥律師,並由許美麗律師接任所長。108年5月31 王銘勇律師接任所長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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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09年12月26日,本所自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5街11號2樓再搬遷至同址5樓。 二十餘年來只要本所服務過的當事人,一定深切了解本所用心與誠信,成為本所活廣告替本所宣傳,業務穩定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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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12年12月31日李林盛律師自本所退休而擔任顧問律師。
  

三、事務所經營理念

      
  1. 本所經營理念充分體現律師法第二條所規定「律師應砥礪品德、維護信譽、遵守律師倫規範、精研法令及法律事務。」 凡無法身體力行的律師,不可能成為本所律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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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所認律師事務所具有公益性,負有社會責任、不是做生意,故不主動拓展案源,注重辦案品質,不給案件介紹費,全心全力研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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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所嚴格篩選案件,當事人要能就案情說服本所承辦律師,本所律師才可能說服法官及檢察官,使案件能往當事人有利 的方向發展,更不能顛倒是非黑白,否則寧願不接案。如事後發現對律師有所隱瞞情節重大,更不惜解除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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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訴訟結果不做樂觀預判、猜測,誠信經營。目前本所是新竹地區普獲民眾及同道推崇的事務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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