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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做什麼?

◎李林盛律師91/10/23

 

  「法官在做什麼?為什麼我的案件從上次開庭後,已經過好幾個月了,還沒有通知開庭?」「法官在做什麼?為什麼我的案件已經一年多了,還沒有結案?」「法官工作不是很輕鬆嗎?不是都是書記官在抄抄寫寫嗎?」這是許多訴訟當事人和一般老百姓常發出的疑問。據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中國時報與聯合報報導,司法院在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舉辦與律師的座談會中,律師們砲聲隆隆,批評法官結案速度太慢,很多案件遲延不結,問案態度不佳等等。九十一年十月八日中國時報第六版更報導,立委羅文嘉質詢司法院秘書長,以法院審理重大金融違法案件,涉嫌掏空銀行資產的違法人士,都未受到應有的懲處,讓他們消遙法外,司法院難辭其咎,並舉新偕中案涉嫌掏空銀行資金的梁柏薰,如今已經七年了,目前仍在一審中,另外像中興銀行超貸案、台中商銀超貸案、台鳳炒股案、宏總建設掏空案、宏福陳政忠掏空案等等,審理進度迄今幾乎都是等於零,叫人民如何有信心。

  法官到底在做什麼?讓我們看看司法院公布的數據。據司法院統計處所公布的九十一年八月各級法院案件收結情形顯示,在九十一年八月份一個月裡,最高法院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二一.二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一九.二件;迄九十一年八月底為止,含存科待分(註:最高法院採限量分案,存科待分表示還在排隊,沒有分到承辦法官手上的案件)的未結件數,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一二四.一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一八九.四件。再看高等法院的情形,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一八.九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二三.八件;迄九十一年八月底為止的未結件數,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六四.七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五四.六件。檢視地方法院的情況,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四三.六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結案六五.一件,民事執行處平均每位法官結案四六二.三件;迄九十一年八月底為止的未結件數,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一二六.六件,刑事庭平均每位法官為九九.九件,民事執行處平均每位法官為一二三九.四件。

  以實務狀況言,一件訴訟案件從收發室進到法院後,經由電腦抽籤分股,書記官整卷後送到法官手上,為法官辦案的開始。絕大部分的法官會先閱卷,決定處理方向後,批審理單,定開庭日期及傳訊當事人、證人等訴訟關係人,再交由書記官、錄事製作寄發開庭通知或傳票。開庭前一日,大部分的法官會再將開庭的卷宗資料研閱一次(畢竟人腦不是電腦,無法過目不忘)。一、二審處理訴訟案件的法官,每個禮拜大約會開二、三次庭,一次庭約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每次開庭會審理幾件案件,完全由法官自行決定,少則一件,多者有二、三十件的。除了閱卷、開庭、批閱當事人的書狀或機關來往公文外,如有到現場履勘的必要,法官還須定期到現場勘驗。法官大部分的時間,是花在裁判書的製作。對於一件繁雜的案件,須歷經多次的閱卷、開庭與調查,才能得到心證,決定結案(法官不是神,無法洞悉一切世事),已花費不少時間。製作裁判書,對一個負責的法官言,更是勞心勞力,「著作等身」,實不足以形容擔任法官多年的人。筒中滋味,外人很難體會。一件數萬字的判決書,又要言之有據,請問您要花多久時間?在給法官的責難聲中,請問您是否瞭解他們的工作情況?

  當然,「柿子挑軟的吃」,法官在處理眾多案件中,往往會先處理較簡單的案子,目的在不讓手上的未結案件太多,報表太難看,以致有些複雜的案件拖延未進行,甚或忘記它的存在(司法界俗稱案子睡覺了)。碰到這種狀況,建議當事人客氣的寫個狀子,提醒法官積極進行。就事實面言,「好逸惡勞」,是人的通病,法官是人,也不例外,所以較複雜的案件,往往拖延經年。這是心態的問題,要當一位好法官,必須常在身心疲乏勞頓時,甚至心情槁木死灰時,抽空淨心思考人生的價值,尋回當初志願從事法官工作的理想初衷,自我惕勵,才有辦法再加滿油,任勞任怨往前走。法官守則第四條載「法官應『勤慎篤實』地執行職務,尊重人民司法上的權利。」『勤慎篤實』看似容易,一天如此,一個月天天如此,一年天天如此,甚至數年、數十年天天如此,可不是很容易做得到的事。案牘勞形,夜以繼日,是一位負責法官的寫照,法官在做什麼?您瞭解了嗎?